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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台48条”正式实施 为台商台胞提供同等待遇
2018-08-03 17:35:07


来源:大公网




自国台办今年2月颁布“惠及台胞31条措施”、给予台企台胞同等待遇以来,各省市纷纷制订落实措施。广东省台办26日公布48条落实措施,支持在粤台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和政府采购,对新兴支柱产业落户及技术攻关等给予政策支持,符合条件者可享受最高一亿元奖励的优惠政策。广东台商纷纷称赞这些优惠措施将带来很多商机和便利。
 
《关於促进粤台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简称“粤台48条”)26日起正式实施,对台资企业及台湾同胞在粤投资、创业、就业、学习和生活多个方面,给与广东企业、居民的同等待遇。广东省台办副主任陈林佐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粤台48条”是广东落实国台办和国家发改委《关於促进两岸经济文化交流合作的若干措施》,推进新时代粤台融合发展的重要举措。
 
扩大台胞个体户申请范围
 
“粤台48条”的亮点之一就是聚焦“同等待遇”。为支持台企参与基础设施建设,台资企业可以特许经营方式参与广东省的能源、交通、水利、环保、市政公用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可与广东企业等各类资本同等条件参与省内各级政府的交通基础设施PPP项目等合作建设;在用地保障方面,台企与广东企业同等条件适用省土地保障与优惠政策;在扩大市场准入方面先行先试,提出台胞在粤申办个体工商户经营范围参照港澳居民执行,达135项;在政府采购方面,提出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可申请参与广东省政府采购活动,可按广东省企业同等条件申请纳入广东省创新产品清单,并享受政府采购鼓励措施。
 
此次广东对於台湾企业在技术创新领域的支持力度也很大,具体措施包括财政支持、税收优惠、知识产权转化激励等方面,如符合规定条件的在粤台资研发机构(含企业内设研发机构),可享受“一项目一议”及财政最高1000万元奖励的优惠政策;帮助和支持符合条件的台资企业依法享受高新技术企业减按15%税率徵收企业所得税等优惠政策。
 
台胞证等同身份证助就业
 
对於台胞一直关注的银行业务、移动支付、交通便利等诉求,“粤台48条”也有积极回应。例如,台胞一直希望台胞证可以像大陆居民身份证一样使用,此次就有了明确的规定,广东将完善台湾同胞在粤居留、出入境、人事人才招聘、银行开户、子女入学、医疗保险、房产、就医、住宿、值机、高铁动车等各类服务管理体系,实行网络系统升级,开放台胞证注册登录、证件识别。
 
台湾青年关注就业信息获取和招聘等问题,以後只需要可凭台胞证,就可以注册登录“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上服务平台”,或直接登录“广东就业网”“广东人才网”,查询适合的岗位招聘服务及相关信息。同时,在粤台湾同胞可报名参加53项专业技术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和81项技能人员职业资格考试,可按规定参加由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机构组织开展的职业技能鉴定。职业资格认可、人才政策支持等系列措施,优惠力度与台湾本土相关政策相当,将吸引更多台湾青年在广东发展。
 
全国台湾同胞投资企业联谊会荣誉会长郭山辉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粤台48条”符合期待,例如,土地使用、准入条款放宽、台胞在大陆就业就学尤其是医生律师资格的开放,以及技术人员执业资格认定等内容,为台商台胞带来了很多的便利。